关于选留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选留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经院长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流动编制人员合同期满须经过考核、述职、专家评审程序进行选拔,择优选留转为固定编制。现将2011年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选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留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和医德医风良好,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合同期内无违纪行为,无发生差
错、事故、无发生查实服务缺陷;
3、团结同事,尊重师长,协作精神好;
4、各年度专业理论、英语、操作考试成绩及格;
5、完成工作量;
6、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包括称职);
7、获得相应执业资格;
8、身体健康,出勤率达90%以上。
二、选留办法
1、本科培训医师:参加医院2011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入选的,转为固定编
制。
2、其他人员:根据三年工作业绩及表现择优选留。
3、未被选留人员合同期满终止合同,若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同意,可续
签一年合同。
三、选留程序及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 |
备注 |
4月份 |
完成全面考核(包括理论、英语、操作、医德医风、业绩、工作量及综合评价)
|
|
5月12-13日 |
相关人员到人事科领取述职评审通知
|
未交《申请选留考核表》的人员请尽快提交 |
5月13-25日 |
审核相关人员的选留资格条件并汇总三年考核成绩及业绩
|
负责部门:人事处 |
审核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执业资格、服务缺陷与医疗差错情况、违法违纪记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情况等。
|
负责部门:人事处、医务处、质量管理评价处、监察室、继续教育科 |
|
个人准备述职PPT
|
时间3分钟/人 |
|
5月26-27日 |
相关人员将个人述职PPT电子版交到人事科,并知会个人述职顺序、时间段。(院区人员可交到院区人事科)
|
提交PPT定稿,提交后不予修改或更换。 |
8:30-17:00 |
召开流动编制人员选留述职评审会(门急诊大楼17楼中会议室) |
时间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 |
|
人事部门汇总评审会意见,报院长书记办公会审批
|
审批结果将在院内公示
|
6月10-15日 |
医院同意转正的流动编制人员自行登录中山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写《中山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医院人事科。
|
|
|
人事部门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办理调入手续
|
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
请各科室务必知会相关人员。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156、8034(人事科)
特此通知
中山一院人事处